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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厂对高效电机更换后原电机处置问题建议

2015-10-31 16:53:00点击: 编辑:湘潭电机厂

目前,各地区工商电机企业都在进行电机产业升级改造,强力淘汰低效老旧电机,推广高效电机工作,那么对于电机改造升级后,原被淘汰的低效电机该怎么处理呢,政府相关部门作出了《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详述如下:


关于更换高效电机后原电机处置的问题

一是国家淘汰路线图内限期淘汰的电机,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所列的系列电机,以及第三批淘汰目录明确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的YB系列电机、最迟应于 2015年年底前停止使用的2003年以前生产YB2系列电机,必须按期淘汰,更换这些电机并定点回收后可以申报补贴;以这些电机实施系统节能改造不可申报补贴,未按期淘汰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是国家淘汰目录中的其它电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三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工节〔2009〕第 67号、公告2012 年第14号、公告 2014年第16号),包括了第一批目录所列27 个系列型号电机、第二批和第三批目录所列 Y、Y2、Y3、YB、YB2系列电机。对于目录所列电机且不在淘汰路线图内的其它电机,鼓励企业更换高效电机或实施节能改造,对更换下来的电机必须定点回收后方可申报补贴。
三是能效3级电机、进口电机更换高效电机后,原电机应及时汇总、登记造册并注明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