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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电机能效提升的淘汰回收要求

2015-10-31 16:55:23点击: 编辑:湘潭电机厂
目前,各企业正热烈地执行淘汰电机回收工作,将老旧低效电机设备改造成高效电机设备系统,随着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的进行,为了政府补贴公平、公正、透明能拨付给企业,第三方核查淘汰电机回收工作顺利开展 ,将由当地相应单位下达文件作流程要求,按要求执行。 

一、 工作要求

1. 根据当地相关机构下发的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为防止淘汰电机回流到二级市场,企业须将淘汰电机交由回收定点单位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2. 必须独立回收及处置拆解淘汰电机(与电机生产商作为资源综合利用形式处置除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

3. 对淘汰电机进行贴标和铭牌拍照,建立淘汰电机回收台账,对淘汰电机登记造册。

4. 按要求对淘汰电机进行拆解或者综合利用,并记录淘汰电机后续再利用的信息,保证回收的淘汰电机来源及去向皆有记录。

5. 回收定点单位在每年度415日,715日,1015日及115日之前报送上一季度的淘汰电机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的有关情况信息给管理机构。

6. 企业和回收定点单位双方依据当期金属市场废旧金属回收价格,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市场基础上确定回收价格。

7. 不得将整机或者完整部件流入二级市场。

8. 回收及拆解工作须自觉接受市经贸信息委或委托的第三方管理机构的监督及检查。

淘汰电机回收流程:

1. 回收定点单位接到企业委托后与企业确定上门回收时间。

2. 回收定点单位向企业清除说明回收工作流程要求以及企业需要协助的工作部分(如:是否需要企业提供叉车、确定企业附近地磅位置)。

3. 现场进行对淘汰的废旧电机进行铭牌拍照和贴标,并与企业确定淘汰电机的数量和重量。

4. 双方商议好回收价格和款项支付方式后,现场签署《淘汰电机回收记录表》并盖章签字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以备核查。

5. 双方签署《淘汰电机回收记录表》后,回收定点单位10个工作日内必须开具回收证明送至申请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的企业。

6. 淘汰电机回到拆解场地后必须再次核对铭牌及标签,清点数量,然后入库登记。

7. 对淘汰电机进行拆解或者综合利用。拆解完成后把主要电机部件(线圈,定子,壳体)进行贴标和拍照,废旧金属处理后,必须在台账上记录废旧金属的销售去向;如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必须出示电机生产商的接收证明。确保整机或者完整部件不流入二级市场。